6月,全國多地發布了一攬子光伏政策,既涉及整頓分布式光伏市場的政策,也包括強制配儲方面的文件,值得廣大光伏人注意。
6月1日,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發表署名文章《統籌發展和安全 推動電力行業安全高質量發展》。章建華表示,儲能側方面,當前儲能配置依然不足,低成本、大容量、長時間、跨季節調節的儲能技術還有待突破。6月16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新型儲能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正式下發,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于2023年8月13日前將紙質推薦材料(1套)報送至國家能源局科技司。這個通知的下發表明國家能源局將積極推進新型儲能建設。
一、強制配儲
1、廣東新能源發電:未按要求配儲,不予調度,不收購其電力電量!
6月7日,廣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新能源發電項目配置儲能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能源發電項目可采用眾籌共建(集群共享)、租賃或項目自建等方式落實儲能配置。鼓勵新能源發電項目采用眾籌共建(集群共享)和租賃的方式配置儲能;對確不具備上述兩種儲能配置條件的新能源發電項目,暫可采用自建方式落實儲能配置。
同時,凡需配置儲能的新能源發電項目,應在其核準(備案)文件“建設內容”中明確儲能配置方式、配置容量等,其中新增核準(備案)新能源發電項目,應在其首次核準(備案)時進行明確;已核準(備案)未并網新能源發電項目,應于6月底前完成核準(備案)變更。對在建或已建成投產新能源發電項目,如需改變儲能配置方式或容量,項目單位應及時辦理核準(備案)變更手續。
2、河南:新能源不配儲能不得上網,有補貼!
6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
1)總規模500萬千瓦以上
到2025年,全省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600萬千瓦。其中:新能源項目配儲能規模達到470萬千瓦以上,用戶側儲能規模達到30萬千瓦以上;
2)新能源配儲要求
2021年及以后風光開發方案中的新能源項目,要嚴格按照開發方案中承諾的儲能配比配置儲能設施,儲能設施投運時間應不晚于新能源項目投運時間;如未投運,電網不得調度和收購其電力電量。
鼓勵已并網的存量新能源項目按照不低于裝機功率的 10%、時長不少于 2 小時的要求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項目企業后續開發新能源項目時,其存量項目配置的儲能容量可與新建項目配套的儲能容量疊加參與競爭排名。
3)配儲方式
重點發展大型獨立儲能電站。發揮大型儲能電站調節能力強、易于調度、方便管理等優勢,重點建設容量不低于 10萬千瓦時的獨立儲能電站。
二、整頓分布式市場
與此同時,河南、遼寧和湖南等地還出臺政策,全力整頓當地分布式光伏市場。
1、沈陽市遼寧中區:暫停光伏項目備案、項目驗收并網!
2023年6月8日,沈陽市遼中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緊急通知》。通知指出,部分鎮(街道)未嚴格按照文件(《關于鼓勵促進分布式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執行,存在企業“化整為零”以自然人身份申請備案、超范圍建設等不符合文件要求以及在未取得備案手續情況下,開工建設至驗收并網的現象。整改要求:在限期整改期間,暫停自然人光伏項目備案;供電公司暫停自然人光伏項目驗收并網,待整改結束后,恢復自然人光伏項目驗收及并網。
2、河南發改委:不得增加備案前置條件,不得以居民名義變相貸款
2023年6月12日,河南省發改委下發關于征求對《關于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其中表示,為進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接網工作,切實加強分布式光伏建設、接入、驗收和運行維護管理。
《意見稿》指出,嚴格規范備案管理,不得在法定條件之外擅自增加前置條件,不得以備案之名行行政許可之實。
戶用光伏開發建設合同(協議)必須明確“不利用居民信息貸款或變相貸款,居民不承擔金融風險”。非自然人光伏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項目申請備案。存量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信息變更工作于2023年底前完成。
3、湖南發改委:暫停“全額上網”小型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工作
2023年5月29日,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規范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湖南發改委明確表示,“全額上網”模式的小型地面光伏項目不滿足分布式光伏發電要求,應按普通地面電站管理,需統籌納入全省建設方案并按管理權限由發改委備案后方可建設。
文件還顯示,自發文之日起,湖南各市州、縣(市、區)暫停未納入全省“十四五”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的“全額上網”小型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工作。對于發文之日以后違規備案的項目,電網公司不予并網。
4、寧夏:集中式光伏備案權、競爭性配置權下放至地級市!
2023年6月15日,寧夏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文件將保障性并網項目競爭性配置以及備案權限下放至地級市及寧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