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加快放開各類電源參與電力現貨市場。按照2030年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的時間節點,現貨試點地區結合實際制定分步實施方案。分布式新能源裝機占比較高的地區,推動分布式新能源上網電量參與市場,探索參與市場的有效機制。暫未參與所在地區現貨市場的新能源發電主體,應視為價格接受者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出清,可按原有價格機制進行結算,但須按照規則進行信息披露,并與其他經營主體共同按市場規則公平承擔相應的不平衡費用。
鼓勵新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分時價格信號,推動儲能、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新型主體在削峰填谷、優化電能質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探索“新能源+儲能”等新方式。為保證系統安全可靠,參考市場同類主體標準進行運行管理考核。持續完善新型主體調度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其調節能力,更好地適應新型電力系統需求。
《通知》還提出,有序擴大現貨市場建設范圍。福建盡快完善市場方案設計,2023年底前開展長周期結算試運行。浙江加快市場銜接,2024年6月前啟動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四川結合實際持續探索適應高比例水電的豐枯水季相銜接市場模式和市場機制。遼寧、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河北南網、江西、陜西等力爭在2023年底前開展長周期結算試運行。其他地區(除西藏外)加快推進市場建設,力爭在2023年底前具備結算試運行條件。鼓勵本地平衡較困難的地區探索與周邊現貨市場聯合運行。
加快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南方區域電力現貨市場在2023年底前啟動結算試運行。2023年底前建立長三角電力市場一體化合作機制,加快推動長三角電力市場建設工作。京津冀電力市場在條件成熟后,力爭2024年6月前啟動模擬試運行。
持續優化省間交易機制。省間電力現貨市場繼續開展連續結算試運行,2023年底前具備連續開市能力。推動跨省跨區電力中長期交易頻次逐步提高,加強與省間現貨協調銜接,探索逐日開市、滾動交易的市場模式。
全文如下:
來源:國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