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綠色低碳公共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決策部署,加大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宣傳示范力度,在各地區、各部門遴選一批體制機制系統完備、應用技術先進適用、低碳運行效果顯著的公共機構,通過典型示范推進公共機構綠色低碳轉型。
二、遴選條件
(一)機關類公共機構為獨立辦公單位的,應當獲得“節約型機關”稱號;集中辦公區的,辦公區內全部機關都應當獲得“節約型機關”稱號。學校、醫院、其他類公共機構應當具備一定規模,年度能源消費原則上不低于500噸標準煤,適宜發揮示范作用。
(二)近2年內能耗水平低于本地區、本系統能耗定額引導值,并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節約能源資源目標和碳排放指標。嚴格履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提升采購使用節能產品設備比例。
(三)具有良好的節約能源資源工作基礎,制定完備的綠色低碳運行管理制度,采用綠色低碳先進技術手段,穩定運行并達到節能降碳效果。按照同類最優原則,遴選出的公共機構應為下列重點方向之一工作成效最突出的單位:
1.用能系統電氣化改造。實現供暖、制冷、生活熱水等用能系統全面電氣化,無直接利用化石能源情況。
2.可再生能源應用。因地制宜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能源轉換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均達到區域內先進水平。
3.綠色低碳建筑建設。實施建筑綠色低碳設計或節能降碳改造,強化綠色低碳運行管理,達到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或二星級綠色建筑及以上標準。
4.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建設智能化能源管控系統,實現建筑能耗和碳排放計量、監測、分析、預測,實現供暖、制冷、電梯、照明等用能系統集中監測控制和運行優化等功能。
5.數據中心綠色化改造。應用先進適用技術開展數據中心綠色化改造,近1年內,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PUE)不超過1.3,中小型數據中心不超過1.5。
三、遴選流程
(一)申報。省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區綠色低碳公共機構遴選方案,發布遴選通知,廣泛組織動員符合要求的單位申報。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組織符合遴選要求的所屬單位申報。申報單位需填寫《綠色低碳公共機構申報表》。
(二)推薦。省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聚焦重點、因地制宜、同類最優”的原則,采取專家評審、實地核查等形式,最多推薦10家公共機構,應覆蓋機關、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其中每個重點方向最多推薦2家,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將地區遴選方案、推薦表、申報表等報送國管局節能司。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可聚焦重點方向進行推薦(按系統內公共機構總數的0.3%確定推薦單位數上限,不足1家的按最多1家推薦,超過5家的按最多5家推薦),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將推薦表、申報表等報送國管局節能司,國管局通過專家評審、實地核查等形式確定中央國家機關推薦單位共10家。
(三)審核。國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各地區、各部門有關材料進行審核,抽取部分推薦單位進行實地核查,最終確定綠色低碳公共機構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
(四)發布。經公示無異議,國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綠色低碳公共機構名單,頒發標牌、證書,示范期為3年,自名單發布之日起生效。
四、工作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綠色低碳公共機構遴選工作,精心組織實施,廣泛宣傳動員,嚴格遴選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切實遴選出成效顯著、示范性強的綠色低碳公共機構,助力公共機構形成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國管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年9月22日